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经济法制报》其宗旨是:
通过社会调研联合权威专家研究分析,面向社会,弘扬三中全会精神,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法制报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及人士的紧密联系,弘扬公平、正义的法制精神;关注全社会综合治理的重大问题;加强罪与错的法律深层研究;为推动继续深化改革添砖加瓦等,特成立《中国经济法制报》战略合作伙伴组织。
第二条 战略合作伙伴组织原则:
交流合作、互利自愿、资源共享、促进发展。
第三条 战略合作伙伴工作任务:
1. 运用《中国经济法制报学术机构》网站、抖音及公众号主流强势媒体的平台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提供宣传报道、综合形象推广等服务。
2. 听取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建议,提升《中国经济法制报》的整体水平。
3. 促进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之间、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协调解决创造和谐社会时期出现的矛盾、冲突、分歧。
4. 依法维护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合法权益。代表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向各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协助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健康发展。
5. 每年组织召开战略合作伙伴年会。不定期、多层面地组织各类专项研讨会、论坛等,促进交流与合作。
6. 协助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整合更多的学术研究成果、新闻媒体素材、社会各界资源,促进《经济法制报》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产生范围:
1. 在经济建设中各领域实力雄厚或科学技术领先的企业单位。
2. 社会各界、各行业具有知名度的企业、事业单位。
3. 关注经济法制科学研究的院、所、社会团体、行政机关。
第五条 战略合作伙伴组织机构:
战略合作伙伴设经济学高级顾问十名、法学高级顾问十名和特聘专家十名;战略合作伙伴若干、长期战略合作伙伴若干、终身战略合作伙伴若干;常设秘书处,秘书处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上传下达协助秘书长开展好各项工作;设办公室主任1名,秘书长由主要领导担任;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秘书长由主要领导担任。
战略合作伙伴负责领导全国各省市的设立、监管、运营管理工作。全国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北京总部述职、汇报,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权利:
1. 在《中国经济法制报学术机构》网站上刊登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并荣获颁发聘书,牌匾及战略合作伙伴荣誉证书。
2. 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在《中国经济法制报学术机构》网站提供全年免费宣传报道。
3. 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举办现场挂牌仪式,扩大企业影响,增强企业形象。
4. 优先在《中国经济法制报》上选择发表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提供的研究文章和宣传稿件。
5. 在网上开设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动态专栏,发布战略合作伙伴单位的动态和专项学术文章。
6. 免费参加战略合作伙伴举办的各种交流性活动及各类专业研讨会和论坛。
7. 专项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举行有关会议、单位推广活动;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
8. 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进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府政策的指导性咨询服务。
9. 接受或采纳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对《中国经济法制报》的编辑、组稿等工作的积极建议或宝贵意见。
第七条 战略合作伙伴单位义务:
1. 积极协助《中国经济法制报》战略合作伙伴开展全国性、地区性的各项活动。
2. 积极提供有利于《中国经济法制报》发展壮大的创新想法和可行性建议。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
需经由战略合作伙伴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九条 本章程自2024年9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