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李宝国向媒体反映称:“甘肃甲盔山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盔山公司)挂靠甘肃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以下简称东恒公司)承揽的白银市平川区中小河流水泉沙河上游段提防工程,利用合同骗走其200余万元。”
介绍河道治理标段工程的人说林草局领导是他表哥
据李宝国反映称,“2022年12月初,经兰州一位姓曹的朋友介绍认识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砂流水村王柱。王柱说区林草局局长宋某是他表哥,水务局副局长王某是他同村兄弟,两局长给他操作了两个河道治理标段。5月初我就进入工地在项目所在河道内进行挖沙、洗沙、卖沙。期间,王柱还带我去了水务局副局长王某的办公室,介绍了我是投资人,并且给我提供了一份《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沙场经济效益分析书》。”
李宝国于2022年12月7日给李某萍(王某之妻)账号转款20万元,并于2022年12月21日与甲盔山公司法人代表李玉萍签订了河道治理项目合作协议。
李宝国说:“协议签订后,王柱又说‘我表哥想要一辆霸道车’,我又于2022年12月29日李某萍转款50万元。宋局长怕霸道车扎眼,实际买的是一辆比霸道车档次低的20多万的车。之后,王柱亲自带我去了一趟林草局,指了一下宋局长办公室位置。”
宋局长对此则向调研人员表示:“我和王柱是同村人,但不是亲表兄弟,只是互相尊称而已。李宝国确实来过我办公室,至于他反映的那些问题是不可能的,王柱就是诈骗。”
水泉沙河上游段堤防工程招投标疑被量身定做
据了解,该项目为白银市平川区中小河流水泉沙河上游段堤防工程,中标时间是2023年2月17日,中标单位是甘肃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11362727.59元,工期300天,业主是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建设管理站。
事实上,王柱不仅早于2022年5月初就进入位于本村该项目工地,而且于当年12月21日就与李宝国签订了合作协议,蹊跷的是,王柱于2022年8月17注册的甲盔山公司地址就在本村。
2024年10月14日,在平川区水务局就李宝国所反映的问题,该局副局长王卓说:“李宝国我不认识,王柱是我本村兄弟,他没有资质,这个项目确实在我们村上,我没分管,具体由副局长杨胜本分管,我只是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刚开始工程进度还可以,后来听说中标单位把项目资金拿上不给施工方,资金到不了位,所以就滞后了。挂靠资质等事情根本不存在,王柱就是中标公司聘用的项目经理而已。”但中标通知书显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李月菊。
水务局杨副局长对此回应道:“此项目就是王柱干的,是通过正常招投标的,我局水利建设管理站欧锦龙欧站长是此项目建设具体负责人。”
据欧站长介绍,此项目系国家水利河道治理项目,资金来源属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付款方式是按照进度付款,前期需要施工队垫资,按照施工设计,总投资是1500多万,包括设计费、监理费、项目招标代理费等,目前财政到账1070万元,给承包方已付工程款500多万元,原计划一年完工,由于村民阻挡、施工队不动等原因,工程未能如期完成。
而李宝国说,他多次和王柱要钱,王柱以承诺给水务局主管此项目建设的欧站长40万元未兑现、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为借口。
让李宝国不解的是:如果没有领导默许、暗中操作,甲盔山公司敢投资数百万元提前进场施工吗?
东恒公司出借资质并层层转包,涉嫌偷逃税费
据东恒公司与甲盔山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显示:“本协议项目由乙方(甲盔山公司)挂靠甲方(东恒公司)资质中标,独立实施完成施工任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施工总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管理费按照工程最终结算价的3%征收。”
李宝国讲,“王柱当时安排我在砂场负责把河道里挖出来的砂子洗干净,2023年2月2日我就进场组织洗砂,洗好的砂子由王柱负责向外销售,总共销售出去的砂子约人民币近百万元。”对李宝国的说法,王柱承认了向外销售砂子一事,以一方100元的价格拉到兰州的一家房地产项目置换成房子了。但李宝国表示,他这样做属于偷税漏税。
甲盔山公司以我资金不到位为借口不认可合同效力
据李宝国与甲盔山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上显示,双方约定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销售,账号共管。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李宝国讲:“期间我曾多次要求甲盔山公司王柱提供招投标、租赁洗砂场协议等资料,王柱均以各种理由搪塞,直至2023年2月28日我才看到中标通知书,但施工期间,我根本就没有参与经营的权利,只有资金注入的义务,如洗砂的机器设备、护坡石块、材料款、油料费等,我累计投入已经超过200万元。”
李宝国反映称,“2023年2月21日,王柱说他们村上两个小孩在村蓄水池滑冰,不慎溺水身亡,要求我给两万元救济,我给了,后经了解,当事人一分也没有拿到,两万元被王柱私吞了。”
对此,王柱承认了此事,这个钱被他自己花了,未给小孩家属。
李宝国还透露:“甲盔山公司王柱不仅如此,趁我回家给妻子看病不在砂场之机,指使其哥强行将我的办公设施砸坏,将我砂场上的管理人员强行驱离现场,目的就是逼我自动放弃合作,承担投资200余万元血本无归的后果。王柱于2023年4月10日用微信发了和我《解除合作协议通知书》。称我投入资金远低于200万元,且因资金不能依约及时到位,已达十余天,严重影响合作项目生产,致使合作项目停止运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即日起解除合作协议。”
经了解,李宝国于2023年7月4日上午,找到宋局长索要买车款被拒后,王柱就打来电话,约李宝国见面吃饭,请求李宝国不要再找宋局长的麻烦。第二天,王柱在平川区名仁酒店501房间与李宝国签订了《关于李保国投资王柱滴水村河槽治理工程退款还款协议》,约定王柱退还李宝国投资本金2008192元整,分两次还清,第一次100万元,第二次还清余款,并有四人在现场见证。但截至目前,分文未付。
据甲盔山公司王柱讲:“我和李宝国解除协议是因为他前期工程投资款200万元未到位,本来我自己手里没有钱才拉他合伙干这个事情,现水利局已经支付工程款大概600多万,东恒公司就扣下163万元。”
白银市平川区的水利项目资金是中央拨款,具体由当地水利局按照进度拨付,而甲盔山公司王柱却以自己手里没有钱为由,拉拢他人投入巨款后单方面撕毁协议并拒绝返还他人投资款项,导致给实际投资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宋晓江律师认为,此举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东恒公司将资质挂靠给一个既没有办公场所又没有项目部的空壳公司,导致李宝国被王柱单方面撕毁合同,投资200多万元分文未归还。